按照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自治區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部分問題整改公示的工作要求,現將我廳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問題編號二十三)整改工作驗收公示如下:
一、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指出問題
問題二十三:沿海三市陸源污染控制不力,入河入海排口水質超標問題突出。欽州市茅尾海沿岸157個水產養殖排水口有41個水質嚴重超標。防城港市茅嶺鎮直排茅尾海的11個排水口水質重度污染。北海市2020年上半年監測的25個入河排污口有15個超標,下半年監測的21個入河排污口有11個超標;下沉督察期間,督察組隨機抽查發現一排污口大量污水直排入海,將沙灘污染得一片狼藉。
二、責任單位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
三、整改情況
(一)加強整改部署推動。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多次召開會議,研究和部署推進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指出問題整改工作。2021年12月,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印發《全區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方案》(桂建城〔2021〕28號),明確問題編號二十三的整改措施,即配合生態環境部門完成入河入海排污(水)口摸底調查,制定整治工作方案;配合生態環境部門對非法、設置不合理以及超標排放的入河入海排污(水)口開展綜合整治,按年度完成整治任務。加快推進沿岸鎮級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進一步提高污水收集和處理能力,2023年沿岸鎮級污水處理廠負荷率達到70%;配合生態環境部門加快推進入河入海超標排污(水)口周邊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
(二)整改情況。根據自治區生態環境廳2024年二季度監測結果,北海市15個超標入河排污口、防城港市茅嶺鎮11個超標排水口、欽州市茅尾海41個超標入海排水口均已達標排放。截至2023年底,北海、防城港、欽州市累計建成鎮級污水處理設施81座,配套管網577公里,平均運行負荷率為71.69%。
四、驗收情況
2024年11月18日,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在南寧市組織召開了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驗收銷號備案工作會議,研究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驗收銷號備案事宜。會議聽取了自治區黨委生態環境保護和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整改驗收銷號備案申請情況匯報和自治區牽頭單位關于問題整改和現場核查情況匯報,一致認為,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已完成現場核查并出具同意驗收銷號意見,符合自治區整改驗收銷號備案條件,原則同意問題二十三通過驗收銷號備案。
本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監督電話:0771-2264310。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12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